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问 题 |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
解 答 |
(一)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滨湖区民政局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二)申请成立登记:经滨湖区民政局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滨湖区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三)备案: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已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向滨湖区民政局备案;滨湖区民政局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发布成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