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饭店餐馆的手续应如何办理?

问      题 经营饭店餐馆的手续应如何办理?
解      答

目前,设立饭店、餐馆所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已经改为后置。市场主体应当先向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然后到滨湖区市监局领取营业执照,营业面积在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店、餐馆,应再至滨湖区卫计局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待取得其它相关部门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建筑面积小于300平米的,到滨湖区消防窗口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上的,到滨湖区消防窗口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