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条件?

问      题 持有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条件?
解      答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无锡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171号)第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暂住证半年以上(原则上双方都需持证,学校有学额的除外);第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法定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第三,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第四,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5、独生子女光荣证挥着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者社会抚养费收据。 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备齐材料,可申请进入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除了公办学校,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可去民工子弟学校就读。